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“专升本”招生章程 | |||
一、院校全称 | 华东政法大学 | ||
二、就读校址 |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;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。专升本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。 | ||
三、招生层次 | ■ 本科 | ||
四、办学类型 | ■ 普通高等学校 ■ 公办高等学校 □ 民办高等学校 □ 独立学院 | ||
五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| 院校名称 | 华东政法大学 | |
证书种类 | 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华东政法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。 | ||
六、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|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,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;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,负责学校“专升本”招生的日常工作;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。 | ||
七、招生计划及说明 | 2022年我校“专升本”招生专业、招生计划安排为: 考生类别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普通应届专科(含高职)考生法学本科2年12人退役士兵考生法学本科2年10人行政管理本科2年20人社会工作本科2年2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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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选拔对象 | 符合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“专升本”新生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1〕52号)关于“专升本”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,可报考我校2022年“专升本”。无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,须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。考试大纲参照上海市高校计算机一级考试,操作系统为Windows10。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,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。 | ||
九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| 以教育部、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号)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,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。若隐瞒病情病史,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。 | ||
十、测试办法 | (一)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22年3月14日(9:00-21:00)、3月15日(9:00-12:00)登录“上海招考热线网站”(www.shmeea.edu.cn)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。 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,2022年专升本报名确认采取网上审核方式,考生无需现场确认。考生应严格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,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的报名材料上传不完整不清晰,导致审核不通过,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 (二)网上缴费 报考费通过网上平台统一进行缴纳,缴费日期为2022年 3月26日(9:00-22:00)、3月27日(9:00-15:00)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,视为未完成专升本报名流程,不予参加考试;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,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。 (三)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的普通应届专科(含高职)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准考证打印。退役士兵考生于2022年4月1日至4月8日,登录“上海招考热线”,在“考试报名”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。 (四)考试科目及时间 1.普通应届专科(含高职)考生 考试科目:法律基础(分值100分)、大学英语(分值100分) 时间:2022年4月9日(星期六) 上午9:00-11:00 大学英语; 下午13:00-15:00 法律基础; 地点:考生可于4月7日起登陆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(zsb.ecupl.edu.cn)查看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安排。 2.退役士兵考生 按照教育部、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,所有退役士兵考生一律免文化课考试,但须参加适应能力分流测试(以下简称“测试”),测试时间2022年4月9日(星期六)上午9时,测试内容包括军事常识、时事政治、文学常识、思维逻辑四个方面,满分200分。测试地点为上海杉达学院,具体安排见上海市教委的相关通知。 (五)考试参考用书 普通应届专科(含高职)考生:《法学概论(第十四版)》,吴祖谋、李双元主编,法律出版社(相关法律条文如有变动的,以最新公布的为准);大学英语科目无参考用书,题型范围不考查听力,考查水平大致相当大学英语四级左右。 | ||
十一、录取规则 | 1.普通应届专科(含高职)考生: 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(法律基础+大学英语),结合招生计划数,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。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比较法律基础成绩;若法律基础成绩仍相同,则再比较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。 2.退役士兵考生: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已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,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。同分考生,依次比较军事常识、时事政治、文学常识成绩。学校认可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“专升本”新生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1〕52号)规定的加分政策。 | ||
十二、收费标准 | 学费标准 | 法学专业:6500元/人/学年(沪价行〔2000〕120号) 行政管理、社会工作专业:5000元/人/学年(沪价行〔2000〕120号) | |
住宿费标准 |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(沪价费[2003]56号、沪财预[2003]93号、沪教委财[2012]118号) | ||
报名考务费标准 | 无需参加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(含高职)考生收费为66元; 需参加校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(含高职)考生收费为92元。 | ||
十三、资助政策 |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同时,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。学校承诺: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 | ||
十四、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| 我校“专升本”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。监督电话:021-57090496 | ||
十五、网址及联系电话 | 学校官网:www.ecupl.edu.cn 招生办官网:zsb.ecupl.edu.cn 咨询电话:021-57090220 | ||
十六、其他须知 |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考生在赴考途中及考试过程中,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,佩戴口罩。注意个人卫生,注意咳嗽礼仪,保持安全距离,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我校防疫工作要求。 学校招收的应届专科(含高职)“专升本”新生入学后,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,查验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、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;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 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规定,专升本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学习期限内,取得英语四级和上海市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,方能达到学校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。 |
上海专升本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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